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《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规定》,为落实邵阳市委、市政府《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五条措施》,实现我县一村一辅警。现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。
一、招聘名额:120名(其中精准扶贫建档对象控制在百分之二十以内,女性控制在百分之十以内)。
二、招聘条件:
1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严守党纪国法,热爱公安事业,政审、体检合格,无刑事治安处罚记录,无吸毒史及其他不良嗜好,无纹身。
2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(1999年3月31日之前,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)。
3、原则上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特殊情况(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,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,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、退役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等)放宽至全日制高中以上学历。
4、户籍为洞口县常住人口。原则上按照本村、临村原则,严格按招聘名额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招录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方式、地点
时间:2017年3月7日上午8:30至2017年3月11日下午17:00。
方式:报名采用现场报名,报名时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等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3张。
地点:户籍所在地派出所
四、资格审查
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资格初审,审查后汇总报县公安局辅警办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:
1、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、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,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(指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)被判处刑罚,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。
2、男性身高低于160cm,女性身高低于150cm,口齿不清,,纹身,肢体功能障碍,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(如白癜风、银屑病、血管瘤、斑痣等),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(如五官畸形、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、步态异常等)的,以及其他不适合担任辅警工作的人员。
3、现任村支两委的村干部或有其他固定工作的人员。
4、不服从分配安排的人员。
五、本次招聘笔试、面试、体检由湖南省兰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,洞口县“一村一辅警”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。
六、笔试
1、笔试时间:2017年3月14日上午
2、笔试地点:洞口县雪峰博雅职业技术学校(县城雪峰西路)
笔试满分为100分,笔试时长为90分钟,考试题型确定为客观题型,包括判断题、单选题和多选题,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(语文、数学、历史、地理、时事政治)占比30分,公安和法律基本知识占比50分,计算机基础知识占比20分。
按照超出招聘计划10%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入面试。
七、面试
1、面试时间:2017年3月17日
2、面试地点:待定
八、体检
1、体检时间:2017年3月18日
2、体检地点:待定
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,名额不够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,重点检测血压、心肺功能、血常规、肝功能等项目,其中重大传染性疾病携带者直接定为不合格。体检费用自负。
九、政审
政审时间:2017年3月19日
政治审查由洞口县“一村一辅警”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。
十、公示
公示时间:2017年3月20日
公示期满后先行试用两个月,经考察合格者,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,公安机关、劳务派遣公司、被聘用人员各执一份。聘用合同期限每期为1年。辅警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,但根据工作需要酌情配备部分服装和必要装备。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1100元/月,绩效考核工资不超过340元/月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待遇。
十一、其他
1、由于面试、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。
2、本次招聘工作政策由洞口县“一村一辅警”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洞口县公安局
2017 年3月6日